各有关企业: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涉企服务效率,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(以下简称“三库一平台系统”)已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变更业务和延期业务的优化升级。本次升级遵循“数据多跑路,企业少跑腿”理念,通过数据共享与智能核验,压减审批时限。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:
一、变更业务实行“智能预检+人工”审核模式。三库一平台系统自动预检企业安全生产条件,预检通过的,原则上于申报当日办结;预检不通过的,自动转入人工审核,在承诺时限内办结。
二、延期业务分为需要重新审查与不需要重新审查两种申报类型(在三库一平台系统分别简称“一般延续”和“简单延续”),企业可结合实际选择办理。两种类型取得的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法律效力一致。简单延续适用于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,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,未发生死亡事故或未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。三库一平台系统自动预检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,安管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等,预检通过的,原则上受理当日办结;预检不通过的,自动转入人工审核,在承诺时限内办结。不适用简单延续的企业选择一般延续,申报材料、审核流程及办理时限按原延期业务规定执行。
三、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,项目经理配备数量按照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建办市函〔2022〕361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项目经理数量,且需满足《建筑施工企业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》(建质规〔2025〕3号)第十八条的配备要求。具有多项资质的企业,其安管理人员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按资质对应人数要求最多的进行审核。
四、根据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》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前3个自然月内,同一安管人员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已被其他单位用于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,该人员不予认定。退休返聘的安管人员(法定代表人除外),企业应当出具返聘协议(劳动合同)及能网上查验的养老金核定表等材料。
相关操作指引详见附件。如有疑问,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:一是登录“小粤帮你”网上咨询栏目进行在线咨询(网址:https://skypt.gdcic.net/xybn/#/home);二是拨打咨询电话。工商注册地址为广州市、深圳市,中国(广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,中新广州知识城的建筑施工企业,拨打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,其他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拨打省厅咨询电话:020-83133520。
附件: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6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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